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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要求,2008年底深圳市政府部署开展全市“法定图则大会战”,提出2010年实现全市规划建设用地法定图则全覆盖工作目标。为充分适应城市发展转型和市场开发建设新需求,积极应对图则科学性、适应性和规范性不够等问题,有效规范与引导包括国家级、省级及市级8家参与会战的甲级规划院的规划编制工作,市规土委于2008 年委托我中心同步研究制定《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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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特点
规划紧紧围绕城市转型发展和质量提升的要求,提出全市交通发展的四个转变,即服务功能由服务城市转向支撑外溢;发展理念由注重规模增长转向注重质量提升;工作思路由设施建设转向体系优化;工作重点由注重空间布局转向注重政策导控。规划在传统定量化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交通转型发展必须直面交通和城市空间、区域交通和城市交通、交通设施与管理等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必须体现出一定的先后顺序。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8年6月(成立时名为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市规划国土部门具体举办的履行城市规划、国土和海洋管理领域基础性研究与技术服务职责的非营利法定机构,也是全国第一家规划法定机构。中心按事业法人登记,实行法定机构理事会管理模式。中心定位为政府规划师,秉承正直、专业、开放、进取的理念,以为深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深圳市民的安居乐业,提供最好的专业服务为使命。中心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并经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一、主要职责
根据深编[2007]110号、深编办[2011]27号文、深编办[2016]10号文,中心承担深圳市法定规划编制、城市发展政策研究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承担深圳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的具体编制工作;
(二)承担深圳市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重要政策与课题的研究及重点地区发展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三)承担深圳市综合交通布局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四)承担深圳城市规划设计与土地利用规划技术规范的研究与拟(修)订工作;
(五)承担深圳市土地利用与管理相关规划与计划编制、政策研究与调查评估等工作;
(六)承担深圳市各类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成果的动态维护与实施评估工作;
(七)承担其他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的技术管理服务工作。
二、团队构成
中心管理层由中心主任1名和总师4名组成。内设部门9个,包括行政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发展研究所、公共政策所、规划设计所、市政规划所、综合交通所、地籍监管所和土地利用所。
中心已拥有一支涵盖规划、土地、交通、市政、海洋五大专业技术领域,多学科、多专业、高学历、业务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
截至2018年11月,中心共有员工259人,其中正式员工233人,劳务派遣员工26人。专业技术职称方面,具有高级职称76人,占32.62%,其中教授级高级职称9人,副高级职称67人;中级职称63人;初级职称18人。学历方面,具有研究生学历162人,占69.53%,其中博士研究生17人、硕士研究生145人;大学本科51人。另外享受市政府津贴专家1人(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高层次人才2人,具有留学经历19人(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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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福田区
深圳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
- ["规划咨询","智慧城市"]
- 国有企业
- 150-500人
- ["规划咨询","智慧城市"]
该公司尚未添加管理团队